为完善支付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7号》文件,对中国境内从事部分或全部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即特定非金融机构)做了办理登记的要求。要求特定非金融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首府)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相关材料12项,其中第九项为技术安全认证证明。
根据人行相关要求,并结合CFCA多年的安全认证经验,CFCA从二零零九年七月份开展了针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技术安全认证服务工作。CFCA技术安全认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调查问卷、手工检查、安全扫描、制度查阅、现场访谈、渗透测试等。具体的技术安全服务流程如下:
1、与客户签订合同及保密协议;
2、客户问卷调查;
3、现场认证服务;
4、非现场认证服务;
5、认证服务总结;
6、出具《技术安全认证证明》、《认证报告》。
截止到零九年底,参加CFCA技术安全认证测评的有25家特定非金融机构(详细请见单位列表)。
在二零一零年,CFCA将为各特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更加全面的安全认证服务。详细情况,请致电 010-83526172/83526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