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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的电子签名”,谁来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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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用网络搜索“电子签名”,看到可以为你生成手写签名电子图片的软件,它们和手写签名一样具备法律效力吗?当然不,因为它们不是“可靠的电子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那么,什么是“可靠的电子签名”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十六条,对“可靠的电子签名”的要求可总结为“专有专控防篡改”。法条原文如下:

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第十六条: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可靠的电子签名”具体如何实现?

具备《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资质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可签约进行电子认证并颁发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利用一对密钥实施加密和解密,密钥包含私钥和公钥,用数字证书中的私钥对合同文档进行签名,让电子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具备防篡改特性,从而拥有和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什么是具备资质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简称CA机构,CA机构展业须持《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及其他更多资质,CA机构合规经营的依据是《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CA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为用户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包括数字证书申请、签发、更新、撤销、查询及签名验证等服务。

中金金融认证中心(CFC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颁布之后首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权威电子认证机构。同时,CFCA也运营RA系统(数字证书注册审核系统),CFCA RA系统是一套为数字证书注册审批机构实现功能需求的软件系统,具有证书申请、证书审批、证书补发和下载等功能,可以提供多种部署模式,具有丰富的开发接口,可以与多种用户系统进行无缝集成。

依托电子认证服务能力,CFCA提供优质的数字签名与数字认证服务,为建设更加安全、高效的数字社会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禹萌